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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杨岚第一次来姨妈弄得到处都是血。 她每次来姨妈都不怎么痛经,只是血量比其他女生多,以至于很容易酿成尴尬事件,为此还看过一次医生,但医生很敷衍地告诉她是体质问题,血量在正常范围内。用夏娴的话来说,杨岚这个人天生特热血,以至于连来个姨妈都奔腾不息。 不过她对于诸如此类的小事从来都不上心,这个习惯要追溯到她两岁那年读到“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的时候。 杨岚识字早,所以杨母“管孩子”的诀窍就是随便找本足够厚的书扔给她,之后杨岚就能够不哭不闹读很久。每每杨母提起自己的“育儿良方”,其他mama无一不怀疑她在吹牛,都像听笑话似的静静看她装逼——这种误解一直持续到杨岚开始上学。作为五岁的孩子,杨岚张嘴就是一通尼采卢梭叔本华,名言警句信手拈来,震惊街坊邻里。不过这个阶段也没有维持太久,因为夏娴告诉杨岚“中小学生必读书目里的句子没必要挂在嘴边,就像你拥有一百条漂亮的开裆裤也没必要全都穿给别人看”。起初杨岚很不服气,因为她认定这个比喻并不恰当,是夏娴的败笔,直到有一天她一初中同学被某个学长装了文艺逼之后跟她俩秀—— “他真的好浪漫,好有文化。”小女孩闪着星星眼,“他的书桌上有一本博尔赫斯,我翻开读,‘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 ’他忽然很认真地接了一句,‘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啊我的心脏一瞬间都停下了!” “他真的好浪漫,好有文化,”夏娴惟妙惟肖地学她,“他桌上有一本唐诗叁百首,我翻开读,‘春眠不觉晓’,他忽然很认真地接了一句‘处处闻啼鸟’,啊我的心脏一瞬间都停下了!” 杨岚当时笑疯了,因为她很能懂夏娴的意思,虽然她依旧不认为她类比得足够恰当——博尔赫斯这首情诗实在太烂大街了,你可以没读过任何博尔赫斯的作品但不可能没读过这首诗,而当一首情诗耳熟能详的程度跟《春晓》有一拼的时候,再美的意境都难以激起什么波澜。 杨岚就在那一刻充分意识到自己很穷,一种精神上的穷,这种穷让她总是迫不及待地想把所有家产别在裤腰带上以证明自己并不是一个贫瘠浅薄的精神穷逼,而这种此地无银叁百两的行为又恰好反过来证明了这一点。 从那天开始,杨岚脑子里仅剩的一句名言谚语就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能干大事儿的人,不可以拘泥于生活里的细枝末节,脑子里装满琐事的人必然没什么出息,尤其是女生的大姨妈,那就是男女平等的绊脚石,你太在意你就输了。 但就在她当着周凯的面儿,手忙脚乱把卷纸一拉叁米远又扯回来压在沾血的床单上时,还是迅速地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我是大傻逼”的屈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