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书房 - 历史小说 - 一品寒士在线阅读 - 第七十七章 败家会传染

第七十七章 败家会传染

    沈忠信打开几封密信仔细看了半晌。

    一张老脸先是阴晴不定,最后黑得跟锅底一般。

    “砰!”

    老家伙一掌摆在书桌上。

    笔墨纸砚震落一地。

    外面家丁护卫离得远远的。

    根本不敢靠近书房。

    暴怒的沈忠信,就像一头,择人而噬的凶兽。

    吓得对面的沈忠儒,心中一寒。

    他搬着凳子往后挪了挪,打算暂避锋芒。

    “大胆!”

    “可恨!”

    “竖子,安敢欺我?”

    “半个月,三县足足出售了七千余把精铁农具?”

    “每把按照两斤来算,也是近万五精铁啊!”

    “如果卖给老夫,足够打造五千制刀了。”

    所谓制刀。

    是指大周统一规格的三斤朴刀。

    十炼水准,品质还算不错。

    沈忠儒一连掐断了好几根胡子,心中愤恨。

    他前些天,又去泸水河村了。

    作为本家三伯父,亲自登门,和颜略色。

    他已经很给沈麟面子了。

    可那臭小子油盐不进。

    不但一口否定了,他能打造精铁刀具的本事。

    连后院的工坊,都不让沈忠儒去参观。

    可把老家伙气得。

    沈忠儒打开随身的布包,抽出一把明晃晃的镰刀。

    “老二,区区十炼级朴刀,算个屁呀?”

    “你好好看看喃!”

    “我找过好几个老铁匠鉴定。”

    “这些精铁,已经达到了二十炼的水准,这他么还是农具?”

    “简直就是杀人利器好不?”

    沈忠信一把抢过那把精铁镰刀,轻拭锋刃。

    确实不凡!

    他的眼中,闪过几丝贪婪。

    不过,多年的养气功夫,加上主脉的庞大家底。

    导致沈忠信的眼皮子,暂时还没那么浅。

    足足过了一刻钟,他压下了行险一搏的念头。

    还没到那个地步啊。

    沈麟算不得什么。

    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而已。

    不到万不得已。

    他不想引起京城老大的愤怒。

    怎么说,大哥沈忠孝还挺待见这小子的。

    如果,自己彻底跟沈麟闹翻了脸。

    大哥会不会撇开自己不管了?

    安定县是北方最繁华,最富有的县城。

    县里的每一个职位,都令无数人垂涎三尺的。爱读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没有沈忠孝这棵大树在。

    他沈忠信,还真不一定坐得稳县尉的位子。

    想到这里,沈忠信吩咐道。

    “老三,继续监视沈麟和吴七的一举一动!”

    “不仅仅包括各地精铁农具的数量。”

    “还有,他家运货船只的吃水情况,都要跟踪调查。”

    “进去的就别管了。”

    “运出来的,才最为重要!”

    沈忠儒默契的点点头。

    “放心吧,老二。”

    “我的人,一刻都不会放松的。”

    作为安定数一数二的大商人。

    沈家老三太了解船只运量了。

    沈麟现在不用马车购买粮草物资。

    吴七的几艘快船去拉货,总不能空载吧?

    别说那千担级护卫大船了。

    装满五艘三百担快船。

    单单粮食草料,就有一千多担。

    那小子自己花钱买多少东西。

    沈忠信和沈忠儒暂时不关心。

    关键是运出来的,是什么货物?

    他家织布坊的生意,因为籽棉涨的厉害。

    算是半废了。

    当然,两位便宜长辈,并不知道沈麟染布的事情。

    就算运载棉布,一千匹也不过三万斤。

    棉籽油还不到万斤呢。

    一个月跑一趟,装满两艘小快船就了不起了。

    可精铁农具,铁锅、铁盆、菜刀啥的。

    那些玩意压秤。

    一个月,生铁,精铁加起来,就算出货一次。

    都有好几万甚至过十万斤吧?

    船只的吃水情况,完全可以一眼看出来。

    沈忠信换了一身便服。

    “我打算,去泸水河村谈一谈!”

    沈忠儒郁闷至极。

    他不给我这个三伯的面子,难道你这个县尉二伯。

    就能真的压服他?

    秋老虎很烦人。

    艳阳高照,树上的知了,都叫得有气无力。

    沈忠信和独生儿子沈毅,带着二十位骑兵护卫。

    大汗淋漓地赶到泸水河村,

    父子俩,先去流浪滩视察了沈重的乡兵训练。

    沈重这人做事还算踏实。

    诺大的训练场早就清理完毕。

    三百精壮汉子,顶着烈日,精赤着上身挥汗如雨。

    兵器还没到位。

    大家只能挥舞着同等重量的木刀木枪,吼声一片。

    “杀!”

    “杀!”

    “杀杀杀!”

    小梢弓倒是送来了二十把。

    沈家主脉以前训练家丁,就有一些存货。

    沈重这边,当然受到了额外照顾。

    百名弓手可以轮流射箭,堪堪够用。

    沈忠信抚摸着颌下青须,点头赞道。

    “重儿,山区的乡兵,就是比沈家集,或者县城的城镇兵更能吃苦。”

    “你训练的不错,值得嘉奖!”

    沈重恭恭敬敬地答道。

    “侄儿做事鲁莽,让二伯失望了。”

    他说的可不是练兵之事。

    自己好几回针对沈麟,都以失败告终。

    这不得不令沈重沮丧万分。

    一旁的沈毅,依然书呆子气十足。

    哪怕他现在,已经是三千班军的统领了。

    照样目空一切。

    沈毅觉得自己腰杆子,已经很硬了。

    “堂兄,你怕个啥?”

    “最多两月,你我练兵有成。”

    “咱俩合兵一处,围了那破堡子,弟弟给出口恶气。”

    “兵法云,十倍攻之!”

    “他就算纠集了三百泥腿子又如何?”

    “挡得住我俩的堂堂正兵?”

    沈忠信可没那般天真。

    不说人家那般高大的城墙。

    沈麟如今还在大肆购买良驹战马。

    如果给他武装起三百骑兵,喝!

    你们这三千步军,才是泥腿子呢。

    让人家策马一冲,步军就得跑鸭子了。

    沈忠信手下有兵无将。

    他和一帮亲信家丁,都是带兵的半桶水。

    将来,他可没信心跟几千马匪野战。

    能守住七镇一城,就谢天谢地了!

    “住嘴!”

    沈忠信的一张老脸,黑得透亮。

    “如今,我等连兵器、皮甲都配不上。”

    “那小子生意兴隆,财源滚滚。”

    “人家有铁甲强弓好马。”

    “你凭啥跟人家打?”

    沈毅年轻,还不像老辈子那般守财。

    这也是他极度不满的原因。

    “沈麟再有钱?”

    “还比得过咱本家么?”

    “爹,如今世道不一样啦,地窖里那些银冬……”

    要不是面前有三百多人在训练。

    沈忠信恨不得扑过去,抽沈毅几个耳光。

    你个熊孩子。

    沈麟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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