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9章 洛花音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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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让我和我的家人,永远的留在黑水森林? 罗德先生傻了。 是彻底的傻了! 他怀疑自己的耳朵出现了问题,或者说是蜷缩在草窝里做噩梦,还没睡醒。 只等他的娇妻爱女,还有老父亲等人的尸体(来之前安乐了)被人拖过来,直接被倒挂在森林边上的树梢上后,罗德才忽然间的清醒。 “不——” 罗德发出了一声,没有任何的文字语言,来形容的凄厉吼声,猛地从雪地上弹跳了起来。 他的面容狰狞如魔鬼,双眼通红犹如灌血,撒旦在世那样咆哮着,举起双手狠狠扑向了本杰明。 嘴里大吼:“你们这群畜牲,怎么可以这样对我?我为罗德家族出生入死,做出了那么多的贡献!你们不但没有给予我该给的一切,反而帮着东土残杀我的家人!死,你们都去死啊!” 呼—— 恶狠狠扑向本杰明的罗德,忽然听到了极其刚猛的利刃破空声。 却,又像没听到。 但他能肯定,他神奇般的飞了起来。 俯视渺小人类的上帝那样! 罗德俯视着本杰明,俯视着肩膀上扛着一把砍刀的李无疆,俯视着现场所有人!! 他狰狞的咆哮:“我要把你们所有人,都杀干净。” 然后—— 在现场那么多人的亲眼见证下,罗德的脑袋就像皮球那样,从半空中落在了冰硬的雪地上,来回弹跳了七八下后,才停下来,来回晃悠几下后,就此不动。 本杰明等人傻傻的站在那儿,看着被李无疆扛在左肩上的那把刀。 现场那么多人,竟然没谁捕捉到李无疆挥刀的动作。 起码。 本杰明敢向上帝发誓:“李无疆扛着那把刀,就压根没有动过!” 那么是谁,枭掉了罗德的脑袋呢? “好快的刀。” 黑水森林西北方向的一棵树后,高举着红外线望远镜的洛花音,心儿不住悸动了起来。 她低声自语:“这一刀!好像也只有战神李无疆,才能使出来。我妈和杨逍,都使不出来。甚至,就连龙墟那个整天泡在女人堆里的男人,也斩不出这一刀了!盛年李无疆,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高手!” 是的。 这条和周围环境,完全融在一起的白影,就是洛花音。 她能悄无声息的靠近黑水森林,那是因为李无疆撤走了,围困黑水森林的暗刃纵队。 要不然,她可没胆子敢在无人机不断巡逻的情况下,接近黑水森林。 她放下了望远镜,回头看向了雪爬犁。 爬犁上拉着大批的物资。 这也是她能独自,从北极圈内活着穿越千里雪原,重回内陆的根本原因。 洛花音缓步走到了爬犁前,展开了厚厚的棉被,慢慢的钻了进去。 天亮之前,她就睡在这儿了。 她独自南返的这些天内,始终在想一个问题。 那就是—— 老六等人,怎么忽然发疯,饿狼般的围攻她呢? 她明明已经活捉了李千帆,只需在北极圈内躲过天上的卫星搜查,绕路回到老巢,她和整个战魔神殿的命运,都将会迎来质的变化。 向好的变化! 可鬼知道怎么回事,那天老八忽然自残。 誓死效忠她的老六一刀,剁掉了老八的脑袋后,就联手杀向了她。 幸亏洛花音的功夫足够高,又利用腿长跑的快,和严酷恶劣的环境,才逐个弄死了老六等人。 但她也受了伤。 老天保佑。 等洛花音终于爬回“营地”时,虽说李千帆和慕容名媛,不出她意料的趁乱逃走了,却没有烧掉那些补给。 要不然受伤的洛花音,在荒无人烟的北极圈大雪原上,必死无疑! (这件事也可以看出,李千帆和慕容名媛的实践经验,都太嫩了。要是换成李无疆、苏南音,哪怕是杜君临呢,在撤走之前,也会毁掉所有的补给。) 拥有大批物资的洛花音,独自在北极圈内养伤数天后,才独自南归。 一路跋涉! 今晚终于来到黑水森林边上时,刚好李无疆撤走了暗刃纵队。 洛花音距离李无疆那边很远。 但那边雪亮的车灯,洛花音能通过望远镜,看清那边的情况。 李无疆他们,却看不到洛花音。 “唉。当初老八他们,究竟是为什么发疯呢?” 洛花音怔怔的看着满天的繁星,就像过去的那些夜晚那样,不住的喃喃自语。 渐渐的,她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她脸上的狐狸面具,已经不见了。 她在和老六等人厮杀过程中,不知遗落到了何处。 而且她也做好了,以后不戴面具的计划。 那就是—— 她要以本来面目,去东土! 星光洒在她的脸上。 一张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小脸,看上去稚气未消,眉宇间却洋溢着纯天然的狐媚! 就算让眼盲之人,也能看出她现年的年龄,不会超过二十岁。 是的。 洛花音,现年19岁。 至于她曾经说,就凭她的年龄,可以给李千帆当姑姑的话,纯粹是扯淡。 尽管洛花音现年才19岁,但无论是身高,尤其是身材,都不输给毛毛虫姐妹俩! 没办法。 因人家的独特体质,就注定了洛花音年满十八岁后,娇躯就会彻底的张开。 这才是飘渺乡最正统的血脉! 而继承自庄娴那一支的庄纯,沈飘渺等人,都是在二十三岁之前,豆芽身材太平公主的。 只有等她们婚后,才能彻底的爆发。 最关键的是。 也不知道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无论是庄舞剑还是洛花音,都是在年满十八岁后,尾椎就会发生变化。 可庄纯沈飘渺她们,则都是二十多岁后,尾椎才会有变化的(等她们有了孩子后,尾椎就会退化。但庄舞剑在生下洛花音那么多年了,尾椎蜕化却始终没有动静。) 风吹来—— 有些冷! 熟睡中的洛花音,下意识揪住棉被,盖住了那张堪称祸国殃民的脸蛋。 却又在半小时后,习惯性的伸手后掏,拿出了一个东西。 那是一条尾巴—— 白色的,毛茸茸的狐尾!! 每当她熟睡时,如果不把狐尾掏出来,就会不舒服。 当然,这主要是因为她的潜意识内,很清楚自己当前独睡,不会被人看到。 夜风继续吹。 吹散了狐尾上白色的毛毛。 吹向了东方,向着太阳的方向! 天蒙蒙亮。 预示着新得一天开始。 今天就是苗家的重孙子,百日酒宴的好日子。 老汤负责的医院内。 一间没有病人的特护病房内,昨晚半夜跑来找李千帆的汤小妮,又在给他展示,她那凶猛无敌的2分50秒。 窗户玻璃里,有倒影。 一个白色的葫芦,趴在柜子上,来回的哆嗦个不停。 眼看就要被压pang时,葫芦被李千帆抱起,放在了柜子上。 背靠墙壁,这样就好了。 终于。 当汤小妮死了88次时,她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半晌后。 她才慢慢的睁开眼,看着李千帆肩膀上,那双只有可怜的35码小脚丫,媚眼如丝:“这下,你服气了吧?” 服了。 换谁遭遇人菜却瘾大的洋娃娃,缴械投降无疑是他,唯一的下场! 李千帆抱起了她,走进了浴室内。 有些烫手的水,从花洒内洒下。 洒在皮肤上后,却特舒服。 双手勾着李千帆的脖子,下巴搁在他肩膀上的汤小妮,惬意的哼哼着,又忍不住的妖娆起来。 啪的一声。 李千帆拍了她一巴掌,提醒她别做妖! 小时候过家家时,怎么没发现她这么大的瘾呢? 汤小妮撇着嘴,腻声说:“千帆哥哥,我得走了。八点的飞机。现在几点了?” 现在是—— 李千帆二话不说,给猪洗澡那样,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个洋娃娃洗刷了一遍。 抱出来,飞快的帮她穿上衣服,又蹲下来帮她穿上了鞋子。 这么小巧可爱的脚丫。 “记得想我,千帆哥哥。” 在芳姐打电话的连声催促声中,汤小妮恋恋不舍的,站在椅子上抱着他亲了又亲,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呼。 总算送走了这个小菜鸟! 李千帆吐出一口气时,却又徒增做梦的感觉。 即便是满地的狼藉,他都不敢相信,他竟然和小泥汤那个啥了。 唉。 男人啊,果然是没一个好东西! 尤其四九苗家的男人—— 李千帆穿戴整齐,去摘星的病房内,陪着她说了半小时的话后,才快步出门。 李修放等人早就等待多时。 “走,我们去苗家做客。” 李千帆淡淡的说了句,迈步上车。风中的阳光的彩礼八万八,绝色老婆把我买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