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在年代文吃瓜(三十三)
顾二嫂就站在胡同口,看到顾倾城从小吉普上下来,赶忙跟邻居大妈说了一声,就笑盈盈的迎了上来。 她织毛衣的时候,用了个袋子,绕成团的棉线放在布袋里,布袋挂在手腕上。 从布袋里扯出一根线头,用棒针灵巧的织着。 这样做有个好处,那就是既不耽误织毛衣,也不耽误她走街串巷的聊天。 “小妮,那是东四胡同牛家的大婶子。她家闺女也在机械厂上班。” 顾二嫂手腕上挂着布袋,两只手还要扶着顾倾城。 嘴里低声介绍着,“听说啊,还有个儿子,不过儿子身子骨弱,干不了重活,只能在家里写写画画。” 顾倾城:……这二嫂,不只是手巧,嘴巴也巧啊。 这才几天的功夫,连隔了三条街的“邻居”,都搭上线儿啦? 她嗯嗯的应着,眼角的余光瞥到顾二嫂布袋里被卷起来的半成品,挑了挑眉。 察觉到顾倾城的小动作,顾二嫂笑着说,“这是西二胡同冯大妈教我的。你发的那些棉线手套啊,根本就用不完。” “搁着倒是也浪费不了,不过,把手套拆了,用棉线织个线衣或是坎肩儿啥的,岂不是更好?” “这棉线啊,虽然不如毛线保暖,但软和、透气,给巧儿穿正好!” 顾倾城笑着点头,“我当初去搬运班的时候,那里的陈师傅也提到过。” “还是二嫂的手巧,脑子里也好,才几天啊,就学会了。” “对了,棉线手套我还有,二嫂给巧儿织完,再给虎子织一件吧。” 顾二嫂对待顾倾城母女有了几分真心,顾倾城也愿意加倍照应。 虎子是顾二夫妇的儿子,今年七岁。 小家伙虎头虎脑的,精力旺盛,正是人嫌狗憎的年纪。 那衣服啊,早上穿了“新”的,下午屁股、膝盖上就磨出个破洞来。 幸好虎子的衣服,都是父母的旧衣服给改得。 否则,就顾二嫂这精明持家的性子,早就心疼坏了。对虎子这个熊孩子,也是一天三顿的打。 但打归打,顾二嫂这个亲妈,对虎子还是非常疼爱的。 当妈的,自然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穿得好、吃得好。 一件“毛衣”,虽然是棉线的,可也是乡下极为少见的好东西啊。 哎呀,自家儿子要是能穿上,那得有多好看、多气派? 离了家,跑来照顾小姑子,顾二嫂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孩子。 当然,她知道,家里有丈夫,有婆婆,还有嫂子和弟妹。 虎子不会受苛待。 只是,身为一个母亲,只要孩子不在身边,她就会担心。 非关其他,母性而已。 “哎呀,他那么皮,好衣服让他穿了也是糟践!” 顾二嫂已经心动了,却还是假模假样的推辞着。 顾倾城笑得愈发真诚,“怎么就糟践了?二嫂,你得这么想,如果没有衣服,虎子可能就直接磨破皮了。” 衣服除了保暖,还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在顾倾城这样没有经历过艰苦岁月,不习惯勤俭节约的人来说,只要东西发挥了“用处”,那就不是浪费。 顾二嫂:……咦,还能这么说? 不过,顾二嫂是从小就苦过来的,她活到三十岁,也没有穿过几件新衣服。 对于真正的贫苦百姓来说,磨破衣服可比磨破皮强多了。 人,跟布料、食物等这些稀缺的物资比起来,反倒没有那么的金贵。 “……小妮进了城、有了本事,人就变得不一样了。多矜贵,多讲究啊。” 顾二嫂虽然不赞同顾倾城的说法,但她还是感受到了小姑子的善意。 她是个掐尖儿好强的人,也靠着一张巧嘴儿外加巧手,在娘家、婆家都过得不错。 她更喜欢占便宜。 一个弄不好啊,估计就是极品一样的存在。 但,在顾倾城这里,顾二嫂是生不出半点这样的心思—— 自己都还没有暗搓搓的算计呢,人家小姑子就主动把东西给了她。 她还闹啥? 极品也是要脸的。 在能够确保利益的前提下,顾二嫂又何尝愿意撒泼打滚的折腾? 至于贪心不足? 呵,她又不傻,一顿好和顿顿好,她还是分得清的。 这不,顾二嫂正想着怎么给自己弄快布料呢,小姑子就指着一块好看的花布说,“这次去的是印染厂,有一些印坏的花布,丢了也是可惜,便给了我!” “嫂子,我有单位发的工作服,平时也用不上。你把这布拿去给自己做件衣服吧。” 顾二嫂:…… 她都惊喜坏了,好不好? 慌忙打开那叠布,展开,仔细的看了看,所谓“印坏的”,只是一点点的错印,不仔细看,根本就不明显。 再者,就算明显了又如何? 这是新的!没有补丁的! 顾二嫂也就结婚的时候,穿了件簇新的衣服。 这都好几年了,她都没能做件新衣服。 现在呢,进城帮衬小姑子没几天,就、就—— “哎呀,小妮,话可不能这么说。你平时上班穿工作服,难道下班还不兴穿件好看的?” “这花布,我还是、还是给你做件新褂子吧。” 顾二嫂嘴里说着退让的话,拿着花布的手,还不停的往顾倾城跟前伸。 但从她的神情看出来,她是真的舍不得。 顾倾城见状,暗自好笑,却也没有表露出来。 她扬起精致白皙的盛世美颜,“都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不过,二嫂,你看我,还需要衣服来映衬吗?” 顾二嫂:……还真不用! 就小姑子这副皮囊,披个麻袋都好看哇。 见顾倾城把话都说道这个份儿上了,顾二嫂也就没有假惺惺的退让。 不过,她还是喜滋滋的表示,“我看这块花布尺寸不小,能够裁出一大一小两件衣服。” 大的那件,自然是她顾二嫂的。 小的那件嘛,就给乔巧。 顾二嫂就是这么的精明,知道顾倾城最在意的人是谁。 “聪明!” 顾倾城暗暗赞叹了一句。 还是那句话,人可以坏,但不能蠢。 顾倾城就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 顾倾城是真大方,顾二嫂也是真精明。 所以,这对姑嫂相处的就十分和谐。 顾二嫂非常称职的带入了“管家婆”的身份,咳咳,不是保姆。 因为顾倾城的家里根本不缺人干活儿。 顾二嫂要做的,就是看着那些学徒,然后做些更精细的活计。 比如做衣服,比如跟周围的大妈大婶们闲聊。 每天顾倾城回家,都能从顾二嫂口中得到胡同里的最新八卦。 顾倾城的小院,也愈发有了“家”的气息。 …… “呀!自行车?” “华子,你行啊,居然都骑上自行车了?快说,哪儿弄来的?” “不会是接的你师傅的吧,骑的时候,可得爱惜着些,千万别给磕坏喽!” 这天傍晚,大杂院的一些大婶大妈坐在门口,一边闲聊,一边看着四周。 千万别小瞧这些中老年妇女,所谓的“小脚侦缉队”,说得就是她们。 周围要是有个风吹草动,她们准能第一个发现。 当然,他们的初衷可能只是单纯的八卦,但原因和过程不重要,结果才最关键。 某些时候,大妈们总能发挥神奇的作用呢! 某个大妈抬眼就看到胡同口有人骑着车子过来,她眯着眼睛,仔细看了看,发现竟然是后院的吕新华。 其他的大妈们也都发现了,纷纷站起身,团团围住了吕新华和那辆自行车。 二八大杠,车架十分结实。 车身上刷着锃亮的黑漆,看着就无比气派。 “哎呀,这好像是新的啊!” “华子,难道是你买的?” 大妈们小心翼翼的摸着自行车,眼底带着明显的羡慕嫉妒。 “嗯!刚买的!” 吕新华已经在汽车班工作两个多月了。 他也终于哄得师傅带他出去跑长途。 昨儿刚回来,靠着司机们惯用的手段,吕新华狠赚了一笔。 吕新华比前辈们更大胆,脑子也更活泛。 他的外快,赚得也就最多。 跑去黑市买了张自行车票,居然还能剩下买自行车的钱。 没说的,一个字——买! 今天刚下班,吕新华就揣着钱和票去了百货大楼,然后就推了辆凤凰牌的自行车。 若是搁在后世,吕新华根本就看不上这种又笨又丑的铁家伙。 但,在这个时代,自行车是堪比迈巴赫的存在。 哦不,不对,是比豪车都拉风的存在。 因为在后世,不是所有人都认识豪车品牌,但在六零年代,所有人都知道自行车的价值。 “咦?华子应该算是咱们大院第一个买自行车的年青一代吧。” 人们似乎很容易攀比,总爱评个“第一”。 大院里十多户人家,吕新华这一代也有三四个年轻人。 邻居们难免就会在这些同辈人中比来比去。 过去,吕新华并不突出。 他本人的条件不错,但家庭太拖累了。 反倒是与他同龄的乔建国,比他更受推崇。 还有一两个比他们小两三岁的孩子,随着中学毕业,开始找工作,也有了跟吕新华这样的“大哥哥”对比的资格。 “马氏还真是华子的贵人,自打被她抽了一巴掌,这华子啊,是一天比一天有出息!” “可不是嘛,现在居然连自行车都买上了!” 邻居们看着吕新华骑着锃明瓦亮的自行车疾驰而去,再次感叹着。 PS:又是周一啦,亲们,多多支持呀!萨琳娜的快穿:变美后,我躺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