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变态?好巧,我也是变态16
佩瑶身上的香水味她不会记错。 那香水味刺鼻,而且很难散去,她经常被那香水味熏得咳嗽不止。 “小颖,会不会是老师的表哥也恰好用这款香水呢?”范砚宸猜测道。 “应该不会。”何心颖坚定,“我向佩瑶要过香水链接,这是款杂牌女士香水。” “心颖,你的意思老师明白了。”司谨嘱咐何心颖,“这事除了我们几个,你不要跟其他人说了。” “我知道,老师那我们要不要报警啊?”何心颖明亮的眸中充斥着害怕恐惧。 如果绑架佩瑶的人是章老师的表哥,那…… “心颖有可能是一场误会,你不要那么紧张。”帝韶把手机递给何心颖,“用我手机给你手机打个电话,我们彼此存个联系方式。” “最近你和砚宸一起上下学,遇到有事你们就打我的电话,不要怕,我和你们老师就住在这附近。” 何心颖感激点头,“好!谢谢师娘!” 等何心颖打完电话,帝韶又把手机给范砚宸,“砚宸我们也相互记个电话,有事就给我打电话。” 范砚宸:“好。” 何心颖和范砚宸一起下车回家,帝韶和司谨坐在车里,看着两人走进家门才离开。 “你和章心桐在没进望龙高中前认识吗?”帝韶突然问道。 章心桐的表哥不对劲。 于帆看章心桐的眼神不对,不像是看meimei的,倒是像看爱人的。 不过眼神中用掺杂着其他东西,绝不像表面那么简单。 其次于帆身高,体型,和掳走杨蓓的人很像。 何心颖还说在于帆身上闻到了江佩瑶身上的味道,这人有猫腻。 于帆和杨曦不认识,那他就没有动手的理由。 如果不是因为于帆与杨曦有仇,而是因为章心桐呢? 章心桐对司谨的喜欢摆在明面上了,就算看见她这个女友也毫不掩饰。 为自己心爱的女人除去对手的事,并不少见。 于帆看起来不壮,但他是学雕塑的,手部力量自然没的说,想拽走一个女高中生,简单。 司谨冥思苦想好一会,“印象中不认识,章心桐跟我说过我和她是同一所大学的。” “你在大学中有收到过章心桐的表白吗?” 司谨摇头,“我大一就跟你在一起了,其他人没注意过。” “你是怀疑章心桐是幕后黑手?” “是。”帝韶大方承认,“综合各项证据来看,身高体型于帆对得上。”m.zwWX.ORg 司谨驾驶来到菜市场,解着安全带,“需要我帮你吗?” 他可以接近章心桐,趁机拿到她的手机,看看她手机里有什么东西。 “不用,我能解决。”帝韶依旧拒绝,“你去买菜吧,我在车里等你,我捋一下思路。” “好。”司谨下车离开。 看见司谨进入菜市场中,身影消失在人群中,帝韶果断下车,直奔旁边的烧鹅店买烧鹅。 买完烧鹅,马上跑旁边的脆皮五花rou店买脆皮五花,再把买好的东西偷偷的放后备箱里。 等司谨提着一堆新鲜蔬菜回来,帝韶特意下车主动把东西放进后备箱里,让司谨先上车。 等把车停好,打开后备箱。 司谨面无表情看着烧鹅脆皮五花rou,想都不用想都知道是某人干的。 帝韶顺其自然的拿起烧鹅五花rou,走在前头。 他不给她吃,那就自己买,多大点的事。 司谨左手提着水果,右手提着蔬菜,“前几次你也几乎没吃过蔬菜。” 除了星际世界,其他世界帝韶全都在吃rou,蔬菜怕是几乎没动过。 “买都买了,不吃浪费。”帝韶理直气壮。 打架需要消耗大量体力,吃青菜不行,得吃rou。 等到了晚饭时间,帝韶面前摆放着两盘青菜,她买的烧鹅五花rou放在了司谨面前。 正所谓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帝韶马上起身将菜的位置调换过来,心满意足的吃着rou。 司谨扶额,“吃半盘青菜,明天吃排骨。” 话音未落,帝韶端起青菜,直接倒了半盘在自己的碗里,皱着眉头随便嚼了几下咽了下去。 “搞定了,明天记得买排骨。”帝韶说完大口大口的吃着rou,剩下的青菜瞧都不瞧。 司谨做饭,帝韶洗碗。 看着帝韶洗碗的背影,司谨打开帝韶的平板电脑,调出之前帝韶划分的三角区域。 在三角区域内标记了章心桐当初下车的点。 “章心桐搭过一次我的车,下车点在电脑上给你标好了。” “好,谢谢。”厨房内传来帝韶道谢声。 “要谢的话明天吃一盘青菜。” “算了,还是不谢吧。”帝韶果断改口。 小黑眼睛一亮,摇晃着身子:“富婆爱我,我帮你吃青菜,吃青菜!” 司谨冷飕飕的给小黑眼刀子,“明天满足你的愿望。” 小黑:??? 富婆还没爱他呢,怎么青菜那么快就来了?这流程不对劲啊! 司谨智障是不是把他当智障了! 小黑不服气大声的叫嚷着,随后鸟笼被打开。 司谨一把抓住小黑,打开窗户,把鸟丢了出去,冷酷无情:“死外边吧。” 小黑疯狂的眨着黑溜溜的眼睛,傻傻看着亮着光却关上窗户的房间。 哦豁,完了,司谨智障嫉妒他了,这就是本鸟的魅力吗? 哼,司谨智障很好,你已经成功地引起了本鸟的注意! 等帝韶洗完碗出来,司谨已经坐在书房开始准备明天的课程教案。 帝韶仔细看起平板电脑上司谨标出来的地点。 章心桐下车地点竟然离何心颖家不远,大约100米的距离。 根据司谨标出来的行驶路线,两人回家的路线是一样的,只不过何心颖家在更前面一点。 帝韶又重新看了一遍剧情。 何心颖是在回家路上被人掳走的,而当时掳走的地点,离章心桐家只有50米远的距离。 凶手把人拖走时非常镇定,对走着的道路轻车熟路。 除了当时何心颖走着的路上有摄像头外。 等凶手将人拉走到监控摄像头盲区后,就再也没看到过凶手的身影了。 由此可见,对方式选择了没有摄像头或者摄像头坏了的街道,看来凶手对附近非常熟悉。脚毛长长滴的快穿:宿主疯上天